现代人的幸福和古代人的幸福




你好,学术星人

微信公众号:学术星球


作者:中摇

本号原创首发


 
当一个现代人拿起笔来去写一篇关于幸福的文章时,通常他会列出一个清单:生命、自由、和平、财产……就像现代社会的那些设计者如洛克、卢梭所做的那样。现代人的幸福论是要回答“我如何能够得到”,其实质是由“欲望+满足”的结构组成;而古代人的幸福论是由“我如何值得得到”这个问题构成。对现代人来说,“幸福”几乎等同于“快乐”,而“快乐”大致等同于“得到更多”。而在古代人看来,一个人能否幸福,首要的问题不是他的是否有能力得到更多,而是他的德性如何,即他是否配得到那些东西。

现代那些幸福学问,若不是要教人们如何提高“能力”,以获得更多,就是教人们调节的欲望,以满足当前所得。现代人有幸福论,其核心词汇是“能力”。而古代人是否也有幸福论呢?同现代一样,古代不是一体的,并且古代是个比现代更具历时性的东西,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地说,与现代幸福论对应的,所谓的“目的论”或者说“至善论”非常占据重要地位,其核心词汇是“德性”。古代人并不直接去问一个人如何能够幸福,因为孤立的个体并不足以谈论这些问题。

在古代人的世界中,除了人,还有神。神的本质是一种“超人”,它是不满足自身样态的人创造的某种标准,代表人的完满的理想。由于神的这种特性,人并不能脱离神而谈论自己的命运和生活。实际上,古代人更喜欢谈论的是人的“完满”,作为人,他们意识到自己的“不完满”,人的目的就是获得“完满”。

如何获得完满?在古代人的解决方案中,我们大致可以分出两类,一类是宗教的方案,即将“神”作为“人”的理想,将彼岸作为此岸的方向,在地上之国和上帝之城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(典型是犹太-基督教世界);一类是世俗的方案,即基本立足于现世中的人与事,通过建立“事功”来获得完满(典型是孔孟-儒家世界)。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方案,古代人关心的幸福不是“一个人如何能够得到多少”这个问题,而是“一个人如何值得获得什么”。这所谓的“完满”,在不同的语境里,简直五花八门,这里无意去做学术的探讨。我们可以粗略地指出,一个“完满”的人是一个有“德性”的人。(对此,我并无系统的阅读,我得益于李泽厚《中国古代思想史论》、施特劳斯《迈蒙尼德论政治科学》(收入《什么是政治哲学》)、《哲学与神学的关系》(收入《苏格拉底问题》。)

在古代人的眼中,人生而不平等。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都是建立在人是生而不平等的基本认识上的,这应该是众所周知的。古代先贤眼里的人民是良莠不齐的树苗,有的最终成为参天大树,有的终其一生只能是灌木丛林,但那不是能力的问题,而是本性的问题。那种成为参天大树的树苗,是所有人中的一类符合某种“目的”或“至善”的人群,在古代中国,这种人叫做“君子”。君子必须是修身养性的人。儒家的基本目标之一是使人变成君子,也就是立足于人的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。例如孔子并不认为君子完全是后天培养的,“唯上知与下愚不移。中人以上,可以语上;中人以下,不可以语上。”(《论语·雍也》)古代的“幸福论”首先要问的不是一个人能够得到什么,而是问一个人知否值得得到什么。当一个古代人感到自己不幸时,他常常会不自觉地追问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德性,而不是首先去问自己是否能力不足。所以当施特劳斯在《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》中说活跃在16世纪佛罗伦萨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、刺客马基雅维里是古代向现代转变的关键人物之一,他说的的确有道理。马基雅维里放弃了古代人之前对人的那种完满或超越的想法,认为既然它很难实现,那就将它们当做一种不合实际的东西丢掉,我们通过降低自己的目标而获得成功,这是马基雅维里思想的核心之一。

在现代人的语境中,“人是生而平等的”。至于为什么现代人得出与古代人如何截然相反的判断,并且明眼人几乎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反事实的概念,只能从人就是神这个判断来理解。启蒙时期的社会契约论已经将这个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。在他们描绘的这个世界里,所有伟大的事物都是人创造的,所有的人类事务都是为了人的幸福而服务。社会契约论家将前社会、前国家的状态叫做自然状态。自然状态绝不是单纯的没有政府、没有权力的无政府状态。从这些作家的描述里,我们感到,假使我们能够像上帝一样俯视着生活在地球这个动物园的话,我们将发现,这个动物园里生活着一群自“自命不凡”的人,之所以说他们自命不凡,是因为他们就是神。这里每个人个体都绝对地不隶属于任何其他人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凭借他自己的理性判断而有权力杀死他认为是“不正义”的人。可以说,“动物园”里生活的是一群“上帝”,或者说是上帝的“分身”。洛克在《政府论》里讲到自然状态中的人可以任意杀死自己认为不义的人,他凭借的是理性,而理性是上帝赋予的;自然状态下的人可以通过先占的事实获得“财产”这种东西,他的理由如下——自然是上帝对人类的赐予,上帝的意志也要人们能够好好利用和开发。总之,一切都唯一和直接诉诸于上帝。现在每个人都成为那个已经足够虚无缥缈的上帝的“分身”。

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想决不是绝对的世俗,其实也是绝对的宗教,因为它吊诡地将这两者合并起来了。只不过,现代人不需要去寻找超越自我的“神”,因为他们自身就是“神”。在社会契约论构建的国家中,国家的目的在于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,在这里保证人能够充分满足自己的欲望。亚里士多德在《政治学》中说,城邦的目的是使人过上优良的生活,他的意思是,国家是有一个至善的目的,因而古代国家承担着一种教化的功能,这意味着人性需要提升和拔高。但这种思想在现代语境里已经变得不合时宜:国家不再有古代人心中那种高于人的的品性;相反,现代国家是比人要低级的工具。现代国家权力机构不过是“代理人”(agency),是为上帝般的人服务的机构。

现在让我们回到主题上来。作为一个现代人,当他谈论幸福,他究竟在谈论什么?我们不能忽略种种哲学、文学、社会学、文化人类学等作家对人类这三百年的历程和状态所作的描述和解释。悲观主义、存在主义、结构主义、后现代主义、创造进化论、意义的沦陷、消费主义、异化与物化、单向度的人……

一方面,政治家在话筒前声嘶力竭喊出下一个幸福的奋斗目标,另一方面是哲学家在书斋里对人类的命运摇头晃脑、唉声叹气。在荧幕前一直笑个不停的综艺明星们的背后,是“做人一定要快乐”的市民社会——在这矮化了的市民社会里,人们发现自己一方面极度想要幸福,但却并不能有所安定。

他们之所以难以安定,之所以为自己得到太少而不甘、愤怒、忧伤,是因为他们只以为自己不够幸运,或者不够努力,他们从未去想过自己是否值得得到那些东西,他们从未被如此教导:人并不一定生而平等,因而人也并不是同质的,每个人都因充分实现自己的独特的“潜能”从而感到幸福,而不是整齐划一地去向外物寻找自己的依据。

站在物欲横流大河岸边,贫穷的人愤怒地诅咒着富人、官员、政府和那些奴颜婢膝的知识分子。革命的火焰始终在蔓延,整个现代社会就是一座活火山。